沂水县气象局关于印发《沂水县气象局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沂气办发〔2018〕1号
各科室:
《沂水县气象局安全管理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沂水县气象局
2018年1月29日
沂水县气象局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方针。
三、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
四、全体干部职工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有及时反映安全生产隐患和举报隐瞒、拖延、谎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义务。在出现了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全力救助,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
五、各科室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有关气象基本业务和部门内部安全生产等各类规章、制度。
六、经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每季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细致的检查,堵塞漏洞、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院内安全
1、门卫负责单位的院内安全,询查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大院事因,组织指挥外来车辆的停放,保证所有车辆进入院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严禁损坏办公区公共安全设施和消防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进入配电室、水泵房等设施设备重地。
3、严禁在院内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禁物品及焚烧废书、废报、废纸等杂物。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取监控各类图文、录像资料。
5、各科室要自觉做到人走关窗、关电、关门,有效杜绝失盗、失火等意外事故发生。
6、严禁擅自在办公室墙壁上任意打墙挖洞。
7、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八、气象档案安全管理
气象档案安全管理由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应严格执行省局关于档案管理的“六条规定”,各类气象档案资料要集中统一保存在资料档案室,资料档案管理条件要符合《档案业务建设规范》。
九、测场环境保护
观测场环境保护由气象台负责,严防测场环境遭到破坏、观测仪器被盗、损毁等事件发生。
十、人影作业安全管理
人影作业安全管理由人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五不准、十必须”;
严格执行作业空域申报制度,严格按照空管部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作业,认真做好炮弹(箭)的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车辆。
十一、雷电防护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防检测、防雷技术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兼职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定期开展气象部门业务系统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
十二、气球施放安全管理
1、气球施放安全管理由政务中心气象行政审批窗口负责,严格执行气球施放管理法规规章,严格依照职责权限,严格审查申请单位的施放条件,施放地理环境条件。
2、单位内部施放气球要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施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气球灌充安全管理制度。储存、运输氢气瓶应当遵守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