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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418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04
发文字号: 沂市监字〔2017〕16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沂水县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5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沂市监字〔2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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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沂水县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案》的通知

沂市监字〔2017〕16号

 

各科、室、队、所,直属单位:

《沂水县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沂水县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按照认监委《关于开展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认法〔2017〕37号)和省、市质监局要求,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此次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检查检验检测管理情况,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全县检验检测机构不断提高管理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二、整治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参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作业指导书》要求,做好以下方面的检查:

(一)检验检测机构是否遵守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法律地位是否合法、有效;

(二)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要求;

(三)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对检测过程、检测质量、检测行为是否有效管理;

(四)检验检测工作是否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进行,是否存在超期、超范围检测;

(五)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不检验检测出报告、更改检验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况;

(六)检验检测报告是否完整规范,报告的结论与原始记录是否相符;

(七)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计划,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上旬)
  制定整治工作实施计划,明确分工、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结合培训、宣传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敦促各检验检测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全面质量提升。

(二)自查阶段(5月中旬)

组织辖区内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及《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中的内容,对照自身管理体系和近2年所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真正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各机构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自查表》及相关证据清单,于5月15日前交县局归档备查。自查报告要包括自查结论、管理体系审查情况、近2年检验检测活动排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三)全面检查(5月下旬)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此次专项整治对我县14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县局委托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下属的山东华鲁管理咨询培训中心派遣专家参加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为县局执法监管人员的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检查完成后,专家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监管人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业业务培训。检查计划见附件1。

专项整治检查重点:

1.检查机构是否按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是否落实了各项要求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

2.结合我县实际,把机动车检测、环保检测、建工建材检测、食品检测等风险性较高且涉及民生安全的行业作为关注重点。

检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考省局《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进行。要认真填写《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项目表》(附件2)、《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和后处理,督促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细则的要求,做好检验检测工作。要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切实达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

(四)总结分析、建章立制阶段(6月上旬)

认真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检验检测切实开展整改,并抓紧完善管理,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各相关科室队所要将此次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研究提出的解决措施、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工作总结,于6月5日前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增强认识。检验检测质量监督管理是认证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各科室队所、各直属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与规范认证市场、保障民生安全等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快速行动,按照上级文件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整治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此次整治活动中,要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需要移交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查处的及时移交;各相关科室队所、各直属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此次检查整治工作。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结合近几年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情况、投诉举报情况,深入分析并找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局规定,逐一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工作宣传。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45、12365热线,通过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各种方式发现检验检测违法线索。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强化日常监管。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执法、社会监督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检验检测监管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和诚信可靠的检验检测服务。


  附件:1.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检查计划表

   2.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自查表

   3.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项目表

   4.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记录表

   5.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问题统计表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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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徐华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珠江路117号

联系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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