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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2-00001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文字号: 临环沂发〔2022〕1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5-3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临环沂发〔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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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临环沂发〔2022〕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省厅及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集中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采取断然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1.国务院、省、市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对照检查、细化措施,推动措施落实落地。

2.省 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落实情况。是否结合实际,逐一梳理制度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及推动落实情况。是否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将排查整治贯穿到大检查全过程;是否采取诊断检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际成效。

(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对照《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临环函〔2022〕14 号),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危险废物监管方面。重点督导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本质安全提升情况、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利用等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和环境监管要求,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各地是否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处理、整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同步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与应急管理部门是否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等。

2.核与辐射监管方面。重点督导检查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运行情况;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讯方式的可用性,应急物资准备及演练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法规执行及2021年全省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废旧放射源是否存在闲置、废弃放射源,放射性”三废”是否按规定处理;全省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布置是否合理、画面是否清晰;射线装置生产、销售单位销售行为是否合规等。

3.环保设施和项目方面。重点督导检 查各地是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妀落实清单,问题隐患是否有效整敃到位; 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三、工作方式

即日至12月31日,按照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自查自纠、隐患整治、执法检查贯穿始终,随查随治,巩固提升,确保安全。

县分局相关科室要对照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抓紧开展自查,并通过自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形成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实施动态销号,确保安全问题隐患切实有效整改到位。二是开展环保设施和项目督促工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各类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逐一摸排,彻底摸清种类、建设情况、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做到掌握全、底数溃、情况明。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跟踪抓好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并按程序将问题隐患报告应急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检查开展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力有序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现场检查、视频调度、远程巡检、在线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整改落实,同时做好档案资料整理等迎查准备。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息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强化问贵问效。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 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四)强化工作调度。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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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政策联系人:许涛

现场解答地址:东一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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