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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251566/2022-00002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4-12
发文字号: 沂发改〔2022〕36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下达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2022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发改〔202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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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下达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2022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沂发改〔2022〕36号


高庄镇人民政府、高庄镇中心校:

近日,市发改委以临发改投资〔2022〕94号文件转发下达我县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项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现转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要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及早落实投资计划,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按期开工、计划顺利实施,防止产生沉淀资金。要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省预算年内投资要专款专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切实落实责任分工。按照“两个责任”要求,项目单位是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监管、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要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调度督促检查。对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按照省重大项目服务管理平台要求,每月10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进度照片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审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省、市、县发改部门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等,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临沂市沂水县202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2.202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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