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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1-000016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文字号: 临环沂发〔2021〕1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临环沂发〔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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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环沂发〔2021〕14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认真落实联合抽查计划。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2021年9月28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计划抽查时间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2021年9月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HCFCs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 生态环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2 2021年9月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
3 2021年7月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生态环境部门 城市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
4 2021年10月 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的检查 Ⅲ类以上放射源、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等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 生态环境部门 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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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临沂市沂水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政策联系人:朱晓斌

现场解答地址:东一环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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