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水县中小学“十项育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沂教字〔2022〕4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战略部署和上级“双减”要求,加快全县基础教育改革步伐,进一步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推进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标,遵循基础教育科学发展规律,在优质均衡发展、办学活力激发、五育并举落实、学校精细管理、质量评价改革等方面,鼓励全县各中小学校瞄准工作项目和管理细节先行先试,以“品牌项目”打造特色学校,以“品牌学校”引领教育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以党建引领、五育并举、巩固“双减”、家校共建、安全保障为主线,推进实施党建工作品牌化、德育工作立体化、智育工作生本化、体育工作规范化、美育工作浸润化、劳动教育生活化、课后服务(假期托管)品质化、班级管理精致化、家校社共育协同化、安全管理常态化“十项育人”示范工程。
三、运作方式
1.确立项目,自主申报。县教体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十项育人”示范工作项目。局管干部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从“十项育人”示范工作项目中选择一至两个项目或从一个项目的一至两个方面进行申报。
2.完善机制,抱团发展。县教体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整合。项目示范工程以学校为单位实施运作,针对自己承担的项目和任务,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路径。鼓励各单位取长补短,积极对标学习。责任科室要全力靠上,跟进指导。涉及到创新探索方面的工作,要认真分析研判,确保各项目运行有序推进、富有成效、推介有力。
3.考核评价,总结提升。项目实施按类定标,强化目标管理,注重过程诊断,通过阶段总结、材料展评、过程交流等方式,引导相同项目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梯次发展,形成典型引领效应。县教体局责任科室将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通过经验交流、案例评选、示范观摩、组内评议等方式考核。本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单独赋分,成绩计入学校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节点,有序推进。各学校要结合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有效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月份,各单位组建项目工作组,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3月份,各单位与责任科室对接,确定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8月份,各单位进行学期总结,上报优秀案例;12月份,进行年度评议总结、述职考核和交流展评。
2.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各学校校长要放大格局,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深入、积极主动地开展相关调研、试验性工作。县教体局责任科室要整合同一项目学校的管理形式和研究资源,不拘泥于形式和方法,加强人员交流、资源互通、教研协作,做到示范工作出典型,典型工作出精品,切实达到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办学效果。
3.强化示范,加大推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级层面实行跟进式项目指导和效果评测,支持项目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承担市级、省级试点任务。在创新工作形式、培育示范项目过程中,县教体局对相关工作给予政策支持。示范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及经验后,县教体局将组织展评活动,适时进行新闻发布、媒体推荐。
附件:1.“十项育人”示范工程实施项目解读
2.“十项育人”示范工程项目组合汇总表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