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2-000017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7-16
发文字号: 沂教字〔2021〕12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沂水县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7-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教字〔2021〕12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水县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实施方案

沂教字〔2021〕12号


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沂水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持续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效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实现教育资源均等化,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以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取暖、厕所、食堂、运动场地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现农村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

1.诸葛一中食堂工程1150平方米,投资210万。2.高桥初中食堂工程2500平方米,投资450万元。3.高庄一中厕所工程165平方米,投资31万元。4.锦绣小学运动场地工程5834平方米,投资128万.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规划阶段(2021年7月15日-7月31日)。各学校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对照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逐校摸排农村中小学校取暖、厕所、食堂、运动场地4项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情况,边调研边规划,通过“山东省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管理平台”上报调研数据,编制项目规划。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8月1日-2021年11月15日)。按照规划推动项目实施工作,厕所、食堂项目须在今年底前完成,运动场地项目在2021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31日)。对规划项目完成情况、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确保各项目按时完成,切实发挥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办学条件改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为扎实推进办学条件改善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由张洪春同志任组长,李晓楠同志、李士明同志任副组长,规划财务科、基教科、职成教科、督导室、实验教学研究科、电教馆等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工作统筹推进。

(二)科学编制规划。一要统筹协调、合理布局。要结合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与“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科学衔接。二要城乡结合、自下而上。建设规划要逐校分项目自下而上编制。三要实事求是、精准有效。按照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不漏一校、逐校界定,改造一处、达标一处,精准编制建设规划。四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牢固树立“节俭办教育”的理念,不得规划建设豪华学校,充分考虑当地财政可承受能力,规划编制要合理可行。五要因校制宜,科学规范。学校单体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办学规模等因素,因校制宜、科学编制、规范实施;鼓励更多采用绿色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模式;坚决杜绝搞成不实用、不耐用、不可用的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

(三)加强经费保障。严格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和10%增长要求,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不断加大对办学条件改善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分配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加快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确保工作质量。一要严格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招投标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招标质量,杜绝腐败滋生。二要严抓项目质量。校舍建设类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设备购置类项目要严格按照配备标准,充分考虑教育教学需求,在统筹配置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确定切实可行的配备方案,确保安全、适用、够用、好用。三要夯实基础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主要依托“山东省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管理平台”开展,要高度重视平台数据维护工作,确保平台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加强督导检查。将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纳入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压实主体责任;重点评价工程建设进展和上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指导督促乡镇按时保质完成建设规划。同时,县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专班将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对乡镇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学校要加大资金和项目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贪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零容忍”;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操作、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春

副组长:李晓楠   李士明

成  员:徐以田 陶延军 黄业永  孙中玉

            王瑞昌  孙恕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李士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政策联系人:王瑞昌

现场解答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联系电话:0539-22519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