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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lbzj/2020-0000155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07-17
发文字号: 沂医保发〔2020〕1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筹资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医保发〔2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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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0年度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筹资额的通知

沂医保发〔2020〕19号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贯彻执行鲁厅字[2001]30号文件精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临办发[20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我县上年度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支出情况,经县政府批准,确定2020年度我县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2000元/年、人,分担历年超支12900元/年、人,2020年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筹资额为74900元/年、人。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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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政策联系人:王希颖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539-223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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