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沂水县体育运动学校招生方案
沂教字〔2017〕8号
为进一步发现和培养我县体育后备人才,通过搭建专业平台,为具有体育潜质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出路,促进我县学校体育有序健康发展,经前期充分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本次选材工作面向全县初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计划招生120人,其中,初三40人、初二40人、初一40人。涉及田径、足球、篮球、排球4个运动项目。
二、招生办法
(一)每所初中可推荐有一定体育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初一和初二在校生各6名(男女均可),选材小组将划片进行体育特长基本测试,按1:2的比例确定文化课测试人数,文化课测试合格学生将参加2017年体校暑假集训,暑假后升为初二、初三正式学生。
(二)每所小学可推荐有一定体育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六年级在校生6名(男女均可),选材小组将划片进行体育特长基本测试,按1:2的比例确定文化课测试人数,文化课测试合格学生将参加2017年体校暑假集训,暑假后升为初一正式学生。
(三)对各学校推荐的初一和六年级学生体育成绩突出,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通过县体校推荐到市体校入学。
(四)加强招生监督。2017年度竞技体育新生选材名单确定后,县教体局将予以公示,严格执行体校学生定期点名制度和优秀运动员向上输送月汇报制度。对放弃训练的学生,一律回原学校就读。
三、主要措施
1、充实力量,加强领导。为保证选材质量,县教体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县体校把选材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全员参与,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材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选材工作顺利进行。
2、分工明确,严格程序。参加选材工作的教练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按照训练项目要求,逐一确定初选、筛选和录取学生的名单,报选材领导小组审查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确保选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考核奖励机制
1、高度重视竞技体育新生选材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工作,为优秀体育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
2、加大输送奖励力度。县教体局将选材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凡是被选入县体校并注册的学生,均可代表原就读学校参加县级比赛,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比赛优异成绩的,县教体局将对输送学校和教师予以表彰奖励,输送的体育生被高中录取的计入原学校升学率。
3、完善竞技体育补充选材机制。为进一步做好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针对上级训练单位临时性选材以及我县新上训练项目和部分项目扩大规模训练的实际需要,县教体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补充性选材,逐步完善选材机制。
附件:2017年沂水县体育运动学校招生简章
2017年5月26日
附件:
2017年沂水县体育运动学校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项目设置
2017年计划招生120人。本次选材工作面向全县初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其中初三40人、初二40人、初一40人。项目设置:田径(短跨、跳跃、投掷)、足球、篮球、排球4个运动项目。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招生对象必须是身体素质好,有较好的体育基础和培养前途的小学六年级、初中一年级、初中二年级毕业生。
三、选材、组织和报名
1、初选时间从2017年6月15日开始,具体到那个片区初选另行通知。
2、通过初选合格的学生文化考试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3、通过初选和文化考试合格的学生发放体育运动学校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参加暑假集训,集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和考试
专业测试分专项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两部分。
1、专项测试。有该项目教练员根据学生的身体形态及专项要求进行测试。
2、身体素质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
3、测试和考试:学生持准考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
五、录取办法
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和德智体方面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请县教体局审批后县体育运动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习、训练和比赛
被录取的学生在沂水二中初中部单独编班。文化科学习由沂水二中初中部负责。专业训练利用体育课时间和周末及署寒假期时间训练,训练期间有文化科老师按时对学生进行文化科辅导。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七、食宿管理
1、在校训练期间学生的食、宿,体育运动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每人一定的伙食补助,对取得省级比赛优异成绩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增加伙食补助标准。
2、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学习、训练期间一律不准外出。
八、其他
1、报名和测试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2、新生入校后,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服从校方管理的、违反校纪校规的将退回原输送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