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4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重点、组织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进行了规定,为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具体指导和遵循。
一、方案出台背景
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主题主线。为此,强化“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爆燃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四个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区和重点监控点;
(2)其他工业园区和高危企业聚集区;
(3)铁路公路沿线;
(4)采矿区;
(5)有高危企业的人口密集区和其他重点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
(1)炼油、氯碱、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行业;
(2)非煤矿山领域;
(3)工贸和粉尘涉爆行业;
(4)民爆物品行业;
(5)管道运输和燃气行业;
(6)其他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理等行业领域。
(三)重点企业
(1)在评级评价中因安全评级不合格被列为“差”评的企业;
(2)近两年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或发生爆燃事故的企业;
(3)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
(4)位于人口密集区内或安全距离不达标的高危企业;
(5)停产关闭企业;
(6)搬迁改造或拟搬迁改造企业;
(7)安全生产基础差、防控能力差等不放心企业。
(四)重点环节和工序
(1)高温高压装置区、储罐区和装卸区,自动化控制区域,重点防火单位等容易形成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和可能造成爆燃事故、中毒窒息事故的重点工序、环节、设备、场所、岗位等;
(2)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
(3)高危企业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新改扩项目试生产等环节。
(4)企业外来施工。
三、分工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乡镇”)组织实施。
四、阶段安排
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
1.7月上旬,制定方案。
2.7月中旬,自查自纠。
3.7月下旬至8月份,专项检查。
4.9至10月份,“回头看”。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五)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