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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富官庄镇宝山坡村、得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4〕108号 成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富官庄镇宝山坡村、得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沂政字〔2024〕108号


富官庄镇: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宝山坡村、得水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沂水县富官庄镇宝山坡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富官庄镇得水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批准后,你镇要及时进行批后公告并长期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按省市要求及时提交规划成果及相关附件,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村庄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如需变更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三、规划编制和实施要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群众诉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得强迫村民“上楼”。要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将强制性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接受、执行。

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富官庄镇宝山坡村、得水村村庄规划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富官庄镇宝山坡村、得水村村庄规划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山东凯瑞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吉和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沂水县富官庄镇宝山坡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富官庄镇得水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关于富官庄镇宝山坡村、得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docx
附件【关于富官庄镇宝山坡村、得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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