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水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4〕51号 成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日期: 2024-07-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批复

沂政字〔2024〕51号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将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使用权变更给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将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使用权变更给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将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使用权

变更给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革命纪念馆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沂水县民政局,2018年12月,沂水革命纪念馆划归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保护管理。为理顺沂水革命纪念馆权属关系,现申请将沂水县民政局名下的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及建筑一并变更给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批复.doc
附件【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革命纪念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批复.pdf
关闭窗口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