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修订《沂水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沂政字〔2024〕14号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修订<沂水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沂水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你局要会同相关单位科学论证,统筹做好专项规划的修订工作。全面加强燃气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燃气市场有序发展、保障燃气安全供应。
附件:关于修订《沂水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修订《沂水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
沂综执发〔2024〕3号
县政府:
为强化燃气本质安全,加快推进燃气行业规模化发展,根据《山东省强化燃气本质安全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进一步对《沂水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进行修订,拟修订内容如下:
一、《专项规划》第六章第37条:“LNG加气站规划”
将“近期规划2座LNG三级加气站,远期规划新建4座LNG二级加气站,1座LNG三级加气站。”
修订为:“近期规划2座LNG三级加气站,1座LNG二级加气站位置在龙家圈街道(衡山路与沂邳路交汇处东北角);远期规划新建4座LNG二级加气站,2座LNG三级加气站,位置在沂城街道(北四环友兰村西200米)。”
二、《专项规划》第六章第37条:“LNG加气站规划”
将“1#LNG三级加气站”位置由长江路与许后路交汇处调整为沂城街道大梨行村东北,223国道以西。
将“6#LNG三级加气站”调整为“6#LPG加气站。”
三、《专项规划》第七章第39条:“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规划”
将“第1款: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迁并时序;第2款:乡镇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迁并时序。”
修订为:“近期规划将全县原有15家液化气站点,以组建合资有限公司的形式整合为1家灌装储配站。整合后,在沂城街道孔家庄村新建1座灌装储配站,规模为五级供应站,负责为全县原有15家液化气站提供灌装服务。”
四、《专项规划》第七章第39条第3款:“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规划”
将“待乡镇中的5座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撤并为瓶装供应Ⅲ类站后,远期在道托镇驻地以南、韩家曲社区以北、东红公路以东位置规划整合新建一座大型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建站规模为3×50㎡储罐,占地15亩;远期在夏薇镇水源坪村建设一座灌装站,建站规模为3×100㎡储罐,占地12亩。”
修订为:“近期规划在道托镇前官庄村东建设1座LPG灌装站,规模为五级供应站,负责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经营区域为道托镇所辖区域。”
删除“远期在夏蔚镇水源坪村建设一座灌装站,建站规模为3×100㎡储罐,占地12亩。”
当否,请批示!
附件:沂水县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第六章汽车加气站规划、第七章液化石油气供应规划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