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经研究决定,自3月4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校园”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化解,加强隐患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全力打造内外结合、整体防控、科技助力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切实防范各类涉校涉生案件事故发生,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内部安保管理。落实安保经费,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和器材,完善安保设施设备;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安保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进一步提升校园安防能力,完善4个100%建设(校园封闭化管理率100%、一键报警、校园监控联网率100%、保安配备率100%、护学岗设置率100%)。(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二)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深化“一校四方”联合护学机制,加强交通组织和指挥疏导,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严格落实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许可制度,加大校车行驶线路隐患排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对学校周边信号灯、标识标线、隔离护栏、路设警示、限速慢行、人行横道等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拒绝乘坐超员校车及无校车资质车辆的海报或宣传标语。(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三)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及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加强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不良社会青年、精神病患者及流浪乞讨等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大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等清理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对涉校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立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打架斗殴、欺凌学生、寻衅滋事、涉黑涉恶等行为,严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四)规范校园周边摊点经营。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日常管理,加大对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的查处力度,禁止在学校校门100米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亭(棚、伞、摊),依法严查校园周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营造校园周边安全、健康的食品卫生环境;加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和小饭桌等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五)治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强化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文化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现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50米内无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出售“刮刮卡”等赌博性文具、玩具。(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遏制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见附件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实现上下贯通、一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盯校园及周边薄弱环节,聚焦校园及周边安全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创新思路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合力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即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同时,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常态长效要求,完善规划,强化保障,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突出用好暗访检查方式,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提醒、约谈警示、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全县“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城区学校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全县“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尚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党永召 县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杨雪峰 县教体局局长
鞠 峰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朋飞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段宝亮 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刘 涛 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沂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业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虢新利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副局长
程祥波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孟凡军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秦永国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玉栋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艳 县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苗德志 县水利局水利资源保护服务中心主任
袁玉田 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 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执法中队负责人
公 伟 沂城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张金锋 龙家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郝吉功 高桥镇一级主任科员
王晓彬 道托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付明涛 马站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召伟 杨庄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承美 富官庄镇人大副主席
田 军 圈里乡党委副书记
张 宁 沙沟镇武装部长
武胜文 诸葛镇党委副书记
朱精成 黄山铺镇一级主任科员
郝培锐 崔家峪镇二级主任科员
孙希超 夏蔚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立欣 高庄镇高庄镇副镇长
宋延敏 泉庄镇副镇长
张在召 院东头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春玉 许家湖镇副镇长
秦德秀 四十里堡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研究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并作出总体部署安排;定期调度、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段宝亮 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刘 涛 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员:郭 飞 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大队长
刘 强 县教体局安全科科长
耿 明 县公安局内保大队二级警长
张 伟 县公安局内保大队副大队长
张全发 县教体局安全科科员
徐 莹 县教体局安全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指导、调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
城区学校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学校 |
备注 |
1 |
县公安局 |
临沂大学沂水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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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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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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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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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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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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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技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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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沂蒙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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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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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实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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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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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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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交通运输局 |
沂新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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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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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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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实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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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三实验中学 |
|
第一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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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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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实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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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农业农村局 |
第五实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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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慧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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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卫健局 |
第四实验中学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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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实验中学南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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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生态环境局 沂水分局 |
实验中学 |
|
实验中学东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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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第五实验中学 |
|
第四实验小学 |
|||
9 |
县水利局 |
第八实验小学 |
|
龙家圈中心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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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第九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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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应急管理局 |
第七实验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