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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3-14
发布日期: 2024-03-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热线·首发”)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结合沂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热线·首发”探头作用,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来源,以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聚焦社会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难点、热点问题,深化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改革创新,健全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信息共享。在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将“热线·首发”群众诉求中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类投诉举报信息实现共享。

(二)问题共商。对职责边界不清、存在管辖争议的高频行政执法事项,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执法问题及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存在执法争议的事项,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县编委办、县检察院、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热线中心)等有关部门建立共商机制,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

(三)重点共督。发挥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对县热线中心推送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对群众反映普遍、投诉集中、投诉量大的行政执法领域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列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对象,必要时依托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启动专项监督。

(四)能力共提。根据“热线·首发”涉行政执法工单情况,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法、执法业务大比武、案卷评查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五)成果共用。县热线中心对涉行政执法类诉求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分析,及时、准确推送涉执法类案件相关数据和分析情况。县司法局根据数据情况,分析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掌握社会群众诉求趋势,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供各级参考,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三、工作安排

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与“热线·首发”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自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试点工作方案的指导实施,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制定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与“热线·首发”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确定责任人员,制定落实方案,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10月)

1.建立行政执法问题工单“闭环监督”机制。

(1)线索收集。打造行政执法监督与“热线·首发”合作协同平台。县热线中心每月25日前将筛选后的工单推送给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进行二次梳理,查找涉行政执法工单、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2)问题研判。县司法局将梳理后的工单进行分类汇总,利用协同监督机制,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参加,组织分析研判,甄别问题工单。

(3)调查取证。县司法局利用协同监督机制采取调阅材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问题工单进行调查,适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及专家库成员参与,对问题工单调查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形成初步意见。

(4)督察纠办。县司法局将问题工单按照工作职责分别下达《行政监督意见书》,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相关规定,视情节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情况反馈。县司法局对问题工单办理情况及时报送县热线中心,定期对问题工单及办理情况按照所属领域、存在问题类别进行分析,定期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2.建立行政执法类群众诉求协同处置机制。

(1)完善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依托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对行政违法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2)建立调解前置机制。依托沂水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通过创新“12345+调解”工作机制,对疑难工单中可能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及时介入,由调解员跟进,化解隐患。

(3)建立律师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热线·首发”诉求督办机制,对涉行政执法事项的复杂疑难群众诉求,县司法局选派业务精、素质强的律师参与现场督办,对一些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可邀请参与个案调查。

3.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1)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制度。进一步健全由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执业律师等组成的“行政执法协同监督专家库”,通过参与“热线·首发”群众诉求办理,利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方式履行职责。

(2)建立现场督办制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的涉行政执法类“热线·首发”群众诉求,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现场办公,视情况邀请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执业律师参与,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

(3)建立逐级约谈通报制度。发现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轻微违法或办理质效不高的,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约谈具体执法人员;问题投诉集中、投诉量大的,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约谈单位分管负责人;严重违法或执法不当比例较高的,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该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对上述三类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0月底前)

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发现和培养试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广泛推介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不断完善机制,形成常态化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整合和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明确目标,突出特色,细化内容,集中力量推进试点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沟通交流,保障联动工作运转顺畅。

(二)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试点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总结评估。要紧密联系实际,适时调整推进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建设秀美新沂水的总体发展定位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1.沂水县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沂水县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洪达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尚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郭一磊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辛 惠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高树友 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主任

    杨迎东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袁其周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张朋飞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宋彦山 县人社局局长

    公茂胜 县发改局局长

    耿立江 县住建局局长

    王建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兆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雪峰 县教体局局长

    李玉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京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新伟 县水利局局长

    徐 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而达 县财政局局长

    王洪涛 县民政局局长

    刘太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孔翔扬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局长

    于化凤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李士庆 县税务局局长

    张海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继堂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明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增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郑志杰 县公安局政委

    鞠 峰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辛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线索组、督办组、宣传组三个工作小组。

线索组:

江 洁 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综合科科长

薛陈喜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员

其他工作人员(1人)

负责利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协同平台,对涉及执法类问题工单进行筛选甄别,每月25日梳理问题清单台账,确保涉行政执法工单、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收集准确无误。

督办组:

庞在良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主任、一级监察官

王瑞杰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媛媛 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宋 磊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王 菲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科员、四级监察官

其他工作人员(1人)

负责对问题工单的调查处置,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判,并对调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宣传组:

武广源 县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员

刘瀚阳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员

负责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发现和培养试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广泛推介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情况简报、新闻宣传等方式,积极对外宣传试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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