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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24〕7号 成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要素保障为目标,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高质量推进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严控新增、优化存量的原则。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土地供应时序安排与耕地保护落实情况挂钩。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存量提质增效。通过严控新增、优化存量,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有序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二是坚持优化结构、融合发展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调整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收储和供地比例;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用地,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让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三是坚持保障民生、生态优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着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二、计划指标

1、供应总量。2024年土地供应总量在6635亩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135亩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500亩左右。国有建设用地供应6165亩左右,集体建设用地供应470亩左右。

2、用途结构。在2024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35亩;交通运输用地3200亩;工业仓储用地1500亩;居住用地645(含棚户区改造安置40亩左右);商业服务业用地105亩。

3、空间布局。围绕“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建设秀美新沂水”的发展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以县城为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园区的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

三、土地供应导向

1、服务大交通拓展和大城建融合工程,畅通高质量发展循环、提高高质量发展颜值,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潍宿高铁、董梁高速等跨域交通项目供地,优先支持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城市主干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污水处理、环卫基础设施、节能和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2、保障大产业提升用地需求,做好高质量发展支撑,重点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严格按照园区、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坚决杜绝假借工业项目名义圈占土地、违法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审查,对于新建和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不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规定、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不得通过预审,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深化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提高工业用地的使用效益。

3、服务大民生保障工程,做好城市更新升级,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行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禁止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禁未经“统一规划、统一拆迁安置、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行的商品房开发、集资建房等行为。

四、计划的执行

根据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用地指标由县政府统筹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土地管理,严把供地闸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浪费土地行为;要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用地行为的单位、企业,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发改、工信、财政、住建、文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到位。


附件:沂水县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沂水县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亩

县区
用途
性质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公共租赁房用地 棚户区改造用地 商品房用地
沂水县 国有 6165 50 1150 600


40 560 415 3200 750
集体 470 55 350 45




20


合计 6635 105 1500 645


40 560 435 3200 750


附件【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docx
附件【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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