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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培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难、出行难、回家难问题,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勤务优化保畅行动、交通信号配时精细行动、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治理行动、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违法停车和占道经营专项治理行动、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改造行动、安全文明出行提升行动”七大行动,压紧压实各方职责,凝聚各部门、镇街整治合力,实现城区交通违法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显著改善,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显著提升,全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1.推行警力下沉一线,解决见警率、管事率问题;

2.推动交通信号区域协同控制,解决路口出行效率问题;

3.加大电动自行车、非标车、“炸街车”违法整治,解决交通乱象问题;

4.深化“一校多方”校园周边秩序治理,解决学校及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5.开展停车秩序、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解决道路乱停、乱放、乱占道问题;

6.推进路口渠化、不当开口封堵、交通设施完善,解决交通组织不畅问题;

7.全面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解决交通参与者交通陋习问题。

三、工作措施

实施拥堵治理“七大提升行动”,优化勤务部署,强化科技应用,推动社会共治,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实施城区勤务优化保畅行动

1.优化岗点勤务。按照“重心下移、保障下倾、人员下沉”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统筹警力深入路面一线,向学校、医院、商圈等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倾斜,在城区8个主要路口、22所学校分别设置高峰岗、助学岗,4所高中设置夜间错峰勤务,定人、定岗、定责,覆盖城区主要中小学、易拥堵路口及路段,切实做到“见人、见车、见成效”。

2.强化巡逻管控。按照“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以“县委、华信大厦、中心医院西转盘、沂河山庄、银座、逸夫小学、水务公司、新九州”8个屯警点为中心,辐射“泰山路、正阳路、沂蒙山路、黄山路、长安路、中心街、小沂河路、珠江路”8条城区主干道,打造“四纵四横”立体化巡逻管控网,形成拥堵路段有人管、平峰时段有人巡的执勤常态机制,通过现场指挥疏导、流动巡逻喊话等方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3.快速反应出警。发挥交警铁骑机动性强、反应灵敏的特点,开展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及时疏导、分流事故拥堵路段。在节假日、早晚高峰重点时段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期间,加强对交通易堵点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视频巡检频次,发现警情第一时间指令就近警力快速赶赴现场处置。

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

(二)交通信号配时精细行动

1.实现信号机联网联控。组织第三方科技公司对主城区189处灯控路口信号灯、83处智能信号灯、103处单点信号灯升级改造,制定升级调优方案,实现联网联控,打牢优化配时基础。

2.搭建智慧管控平台。基于“大数据”技术和城区交通实际,建立交通信号大数据管控平台,实现城区交通信号区域绿波控制、路口警卫任务智能写入、信号机配置方案远程调控、路口配时方案实时调整等功能,打造智慧交通大脑。

3.打造区域“绿波带”。根据道路交通流早晚高峰、平峰、夜间及过渡时段的变化规律,进一步精细划分控制时段,设计符合各时段交通流运行特点的配时方案。针对“长安路、正阳路、珠江路、黄山路、滨河东路”等5条主干道,通过实地踏勘、交通仿真和效果评估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绿波”方案,打造三纵三横区域绿波带,建立绿波带诱导系统,实现区域绿波通行效果。

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

(三)电动自行车、非标车、“炸街车”违法专项治理行动

1.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采取“常态管控与集中行动”相结合的形式,每周三开展集中行动,设置固定执勤点,充实执勤力量,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依托高峰岗、助学岗,交警与志愿者强化配合,加大非标车、电动自行车、“炸街车”,闯红灯、随意穿插、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劝导、查处力度。

2.加大“非标车”、“炸街车”治理力度。交警部门强化路面执勤执法,依法查缉非法拼、改装电动摩托车、非标车,规范通行秩序;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行业要求,禁止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取缔非法改装窝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形成强大声势,提高执法震慑力。

3.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将非机动车治理成效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考核挂钩,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考核监督纳入过程管理,高效推动非机动治理。

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

责任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沂城街道。

(四)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推广“一校多方”联合护学机制。交警、综合执法、学校、家长多方协作,执勤执法部门设置助学岗,学校建立教干职工与家长参与的“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守护学生上下学安全。

2.建立微信沟通联络群。教体、综合执法、交警、学校各方参与,实现信息共享,大休、节假日、大型活动前及时发布具体信息,交警、综合执法及时部署警力,提前干预秩序管理。

3.建立联合执法队伍。交警、综合执法统一上岗时间,常态化开展护学工作,及时劝离、纠正违法停车、占道经营、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

责任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各中小学校。

(五)违法停车、占道经营专项治理行动

1.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行“人工+智能”管理模式,通过定点执勤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移动抓拍车、手持执法终端等科技手段,加大对城区违法停车行为的查缉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2.新建扩容停车资源。在主干道、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商超、便民市场周边施划临时停车位,做到应划尽划,扩容停车资源;探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夜间开放内部停车场,挖掘和应用各类停车场资源,切实做好疏堵保畅工作。

3.加大占道经营治理。取缔城区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加大学校上放学时段巡逻管控,及时清理占道经营,规范停车秩序。

责任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改造行动

1.封堵中央隔离护栏不当开口。对城区长安路、珠江路、黄山路等主要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开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做到城区主干道中间护栏应设尽设,不当开口应封尽封,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重点路口、路段渠化改造。充分借鉴长安路与正阳路路口改造经验,通过压缩路口绿化带、增设右转专用道和行人、非机动车等待区等举措,对珠江路与沂蒙山路、雪山河路与长江路、彩虹路与健康路(实验中学西路口)等重要路口进行渠化改造;实施珠江路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路口增加行车道,减少交通流冲突,提高全路段通行效能。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3.持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城区道路“三同时”制度,确保交通信号灯、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到位;加强道路巡查养护,及时更新维护交通安全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水平。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安全文明出行提升行动

1.加强交通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融媒体、公共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滚动播放交通宣传专题片,通过悬挂条幅、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2.全面提升文明交通意识。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突出学生、外卖、商超、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群体,开展高密度、大规模、多频次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交通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引导群众遵章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3.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及典型事例,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和支持;加大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疏堵保畅的工作举措。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警大队,各中小学校。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建设。利用电视、广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开设电视专栏,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报道宣传力度。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妨碍、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特巡警中队联合交警加大路面巡防巡控,高峰时段在主要路口、中小学校派驻警力。

县交警大队:负责根据城区交通流量和通行实际,分析研判交通易堵点和交通秩序乱点,深化勤务模式改革,有针对性部署执勤执法力量,强化指挥疏导,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最大限度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统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头盔劝导、处罚,规范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秩序;在城区及乡镇驻地中小学校派驻警力,开展“一校多方”联合护学;坚持网上网下、联勤联动,加大酒醉驾、大货车超载、渣土车违规上路、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重点违法的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闯红灯、翻越护栏、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曝光警示力度。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长安路、珠江路、黄山路等主要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开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做到城区主干道中间护栏应设尽设,不当开口应封尽封;依法取缔城区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学校、超市、医院、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停车秩序加强整治;强化“门前五包”责任,配合属地乡镇督促临街商户和业主自觉维护好门前停车秩序;以方便服务群众为目标,做好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和整改,持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排查整治私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清理长期占用泊位的杂物和“僵尸车”;加强道路养护、交通安全设施更新维护。

县住建局:负责渠化改造珠江路与沂蒙山路、雪山河路与长江路、彩虹路与健康路(实验中学西路口)等重要路口;实施珠江路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路口增加行车道,减少交通流冲突,提高全路段通行效能;新建、改建、扩建城区道路“三同时”制度落实,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到位。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的监管,加强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快推进不停车称重等非现场治超工作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推动中小学校落实交警、综合执法、学校、家长“一校多方”护学模式,加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指导各学校按照门前道路实际情况,划分学生专用通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区、接送学生区域。

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各自职责和行业要求,加大对非标车(电动四轮、三轮车)集中整治,禁止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打击非法销售、改装“超标”电动车行为,取缔非法改装窝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形成强大声势,提高执法震慑力。

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许家湖镇:负责城区范围内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治理和取缔马路市场;组织相关部门维护学校、市场及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利用农村“大喇叭”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将文明交通写入村规民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以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各部门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用好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常态化研究解决整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附件: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铭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尚海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庄 琳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太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冯培辅 县工信局局长

    王建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耿立江 县住建局局长

    杨雪峰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徐 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春亭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鞠 峰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马会加 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蔡玉根 龙家圈街道党工委书记

    何泰然 许家湖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鞠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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