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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63号 成文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63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拟建设后埠子村绿化工程,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拟同意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村集体所有的4734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西城医院南侧后埠子村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土地所有权为后埠子村集体所有。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关于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docx
附件【关于龙家圈街道后埠子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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