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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对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134号 成文日期: 2023-10-23
发布日期: 2023-10-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13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建扶贫车间项目,项目已经登记备案,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拟同意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省政府(鲁政土字〔2018〕147号)批复农转用的2宗共64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永富庄村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对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docx
附件【对院东头镇永富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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