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水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199号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199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天柱山路东段道路工程,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拟同意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省政府(鲁政土字〔2023〕588号)挂钩备案的602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天柱山路东段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土地所有权为小尧村集体所有。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对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docx
附件【对许家湖镇小尧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pdf
关闭窗口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