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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潍宿高铁沂水段项目投资及综合功能区附属配套工程实施法人单位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167号 成文日期: 2023-11-26
发布日期: 2023-11-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潍宿高铁沂水段项目投资及综合功能区

附属配套工程实施法人单位的批复

沂政字〔2023〕167号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确定潍宿高铁沂水段项目投资及综合功能区附属配套工程实施法人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潍宿高铁沂水段项目投资及综合功能区附属配套工程实施法人单位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确定潍宿高铁沂水段项目投资及综合功能区附属配套工程实施法人单位的请示


县政府:

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文件批准。项目线路全长399.3公里,总投资1009.9亿元,项目资本金由沿线各地承担,我县境内线路长11.03公里,设高铁站一座,项目资本金3亿元及高铁站房建设资金由我县承担,其他附属配套工程正在规划。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建议确定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法人单位,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当否,请批示。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关于潍宿高铁沂水段项目投资及综合功能区附属配套工程实施法人单位的批复.docx
附件【关于潍宿高铁沂水段项目投资及综合功能区附属配套工程实施法人单位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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