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水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103号 成文日期: 2023-09-14
发布日期: 2023-09-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3〕103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增强土地供应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拟公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CB-2018-0809号宗地位于杨庄镇西寨村、曹高路以东,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鲁政土字〔2019〕135号)。拟公开出让面积13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0.3-0.6,建筑密度≥20%,绿地率≤15%。该地块属建设涉农服务项目。

二、拟公开出让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以上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时间以发布的出让公告为准,出让活动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上进行。

三、竞买人范围及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须出具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的书面用地项目建设条件证明,方具备土地竞买资格。公开出让的底价、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按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确定的执行,具体出让活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对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的批复.docx
附件【对公开出让CB-2018-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的批复.pdf
关闭窗口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