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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
文号: 沂政字〔2023〕31号 成文日期: 2023-04-06
发布日期: 2023-04-0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

沂政字〔2023〕31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确定沂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关于确定沂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沂水县水利局

关于确定沂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列入《2023年六大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规划投资1.53亿元,2023-2025年通过实施西城等现有水厂管网延伸、水厂设备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将我县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率提高至85%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达到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率和农村供水水质专项提升行动的要求。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建议确定沂水县浚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法人单位,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当否,请批示。


沂水县水利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docx
附件【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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