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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永胜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号: 沂政任字〔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6-11
发布日期: 2022-06-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永胜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沂政任字〔202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杨永胜同志的沂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沂城街道监察室主任职务;

焦祥国同志的沂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龙家圈街道监察室主任职务。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杨永胜等同志免职的通知.docx
附件【关于杨永胜等同志免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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