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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孟令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号: 沂政任字〔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3-21
发布日期: 2022-03-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孟令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沂政任字〔2022〕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孟令君同志为沂水县公安局督察长;

刘永志同志为沂水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伟同志为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光花同志为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沂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江兆祥同志的沂水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武传映同志的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孟令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x
附件【关于孟令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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