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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解决机制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17〕65号 成文日期: 2017-06-27
发布日期: 2017-06-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解决机制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及时有效解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县政府确定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解决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反映调度机制

(一)重大紧急困难和问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紧急困难和问题,随时向县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以下简称“工转办”)报告并备案,由县工转办协调有关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经协调仍未能解决的,由县工转办报县政府及时研究解决。

(二)非紧急困难和问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月提报一次发展中存在的非紧急困难和问题,经所属乡镇审核把关后,由县工转办汇总形成清单,并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经协调仍未能解决的,及时报县政府,经县领导审阅后列入县政府督查室督查督办事项。对督办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须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原因,并纳入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解决工作会议议题。

二、研究解决机制

(一)集中研究解决。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解决工作会议,县级班子有关领导和有关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专题研究解决。对重点培植的“双20”企业面临的紧急问题,县政府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与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县工转办搞好协调对接。请各乡镇将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联络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县工转办。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要及时收集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汇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工转办(协同办公网邮箱:县经信局;联系电话:2251446)。

重大紧急困难和问题可随时提报。


附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表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附件【附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困难和问题调度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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