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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沂政办发〔2017〕136号 成文日期: 2017-07-07
发布日期: 2017-07-08 效力状态: 失效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13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应对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指挥: 陈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庐山

         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总指挥

副总指挥:戚树启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熊伟明 县职业学校党总支书记、庐山建设管理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

     刘建铭 许家湖镇党委书记

成  员:杨明升 县环保局局长

     陈 新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张海生 县庐山服务局局长

     何法淞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 亮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孟凡昌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耿立江 许家湖镇镇长

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应急调度组及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安全警戒组、通讯联络组、专家技术组、事故评估组等不同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相关方面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救援等工作。


附件:1.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庐山化工园区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应急救援组人员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附件【附件:1.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突发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职责.pdf
附件【附件:2.庐山化工园区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应急救援组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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