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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7〕23号 成文日期: 2017-03-21
发布日期: 2017-03-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评工作中,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县城品位为目标,凝心聚力、分实开拓、奋勇争先,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市容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经省爱卫办复审,我县再次被评定为省级卫生县城,保持了荣誉。在复审迎评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对县委办公室等27个部门单位、沂城街道城里社区等22个社区(村居)、昌晨御园等20个物业小区(家属院落)和丁兆任等7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评工作成果。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为“走在前列、争创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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