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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7〕5号 成文日期: 2017-02-04
发布日期: 2017-02-0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沂政发〔201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以“走在前列、争创强县”为目标,本着“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坚持一手抓招大引强选优推动产业集聚,一手抓小微项目招商壮大镇域经济,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对2016年度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沂城街道、龙家圈镇、许家湖镇、黄山铺镇、诸葛镇和沙沟镇6个乡镇(街道)进行表彰,授予“2016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动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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