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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6〕12号 成文日期: 2016-02-23
发布日期: 2016-02-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沂政发〔201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走在前列”和“创强县”目标不动摇,按照“借势先进、把好方向、再造优势、跨越赶超”的要求,本着“抓大不放小”和“大项目进园区、小项目进社区(村),百姓就业不出区(村)”的原则,坚持一手抓招大引强选优,一手抓小微项目招商,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做好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沂城街道、龙家圈镇、许家湖镇、马站镇、黄山铺镇、高桥镇6个乡镇(街道)进行表彰,授予“2015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全力突破,推动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建设。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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