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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 沂政发〔2017〕93号 成文日期: 2017-12-09
发布日期: 2017-12-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的通知
沂政发〔2017〕9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乡镇推荐和专家评审论证,确定临沂胜旺手套制作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现予公布。

 

附件: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9日

附件【沂水县“十三五”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第二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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