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水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沂水县审计局职责的通知
文号: 沂政发〔2019〕19号 成文日期: 2019-01-11
发布日期: 2019-01-1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沂水县审计局职责的通知

沂政发〔2019〕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沂水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沂发〔2019〕2号)精神,决定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县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等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不再设立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