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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6〕20号 成文日期: 2016-03-04
发布日期: 2016-03-0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扶助措施,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各项惠残扶残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残疾人就业、扶贫、维权、宣传、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广大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县政府决定授予许家湖镇等6个乡镇(街道)“2015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称号;授予县委办等20个单位“2015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戚德强等60名同志“2015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在全县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更好发展。


附件:2015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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