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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6〕19号 成文日期: 2016-03-04
发布日期: 2016-03-0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民生理念,不断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县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县政府决定授予沂城街道等5个单位“全县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沂城街道等6个单位“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沂城街道等6个单位“全县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沂水县旅游协会等12个单位“全县社会组织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振峰等37名同志“全县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王展艳等33名同志“全县优秀村级民政助理员”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成绩,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全县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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