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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
文号: 沂政发〔2018〕62号 成文日期: 2018-11-25
发布日期: 2018-11-2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

沂政发〔2018〕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组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的通知》(临改办发电〔2018〕1号)精神,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经研究,将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等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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