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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通知
文号: 沂政发〔2018〕61号 成文日期: 2018-11-15
发布日期: 2018-11-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通知

沂政发〔2018〕6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鲁厅字〔2018〕31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沂发〔2018〕号)精神,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研究,将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和机构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水保中心、农业局、农发办、畜牧局、农机局、渔业局、文广新局、卫计局、体育办、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食药监局、粮食局、房管办、地震局、编办、国土局、环保局审批权限整合,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挂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备书记1名,由分管县长兼任,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三定”规定由县政府办公室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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