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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7年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沂政发〔2018〕26号 成文日期: 2018-03-26
发布日期: 2018-03-2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7年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8〕2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全县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对2017年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希望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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