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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5年5月19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开发区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920255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话:0539-2232278(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山东省沂水县衡山路与科创大道交汇处

   编:276400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备注

1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代吡啶车间改扩建项目(三期)

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情况可参见http://www.yishui.gov.cn/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全本公开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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