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县大数据中心收到2023年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56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山东省大数据局省级“数字山东”发展资金56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用于优秀场景打造等;
二是智慧社区建设等;
三是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电子化。
三、分配情况
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优秀场景打造14万元;
2、沂城街道智慧社区建设18万元,龙家圈街道智慧社区建设2万元,许家湖镇智慧社区建设2万元;
3、民政局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电子化20万元。
沂水县大数据中心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