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盛通公交公司投诉受理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stgj/2023-000002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盛通公交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盛通公交公司投诉受理制度 |
1、不按照公司规定的线路、运行计划、站点运营、停靠;
2、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不执行有关优惠乘车规定的;
3、不按照规定播报线路名称、走向、停靠站及提示安全注意事项的;
4、对乘客无法提供车票凭证或者车票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5、不履行相关服务标准,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的;
6、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乘客受到伤害的;
7、车容车貌不整洁的;
8、在运营工作中,因服务不周,受到乘客拨打12345投诉的;
9、办公室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落实,尽可能当场做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需要调查取证、调取监控录像的投诉,相关部室要积极配合处理。
10、对服务责任投诉,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经济处罚、停止检查;给投诉人一个满意的回复。
11、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办公室服务监督电话: 0539---2251251
服务台咨询服务电话: 0539---2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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