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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盛通公交公司投诉受理制度

索  引  号: yishuistgj/2023-000002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盛通公交 发布日期: 2024-05-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盛通公交公司投诉受理制度

1、不按照公司规定的线路、运行计划、站点运营、停靠;

2、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不执行有关优惠乘车规定的;

3、不按照规定播报线路名称、走向、停靠站及提示安全注意事项的;

4、对乘客无法提供车票凭证或者车票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5、不履行相关服务标准,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的;

6、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乘客受到伤害的;

7、车容车貌不整洁的;

8、在运营工作中,因服务不周,受到乘客拨打12345投诉的;

9、办公室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落实,尽可能当场做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需要调查取证、调取监控录像的投诉,相关部室要积极配合处理。

10、对服务责任投诉,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经济处罚、停止检查;给投诉人一个满意的回复。

11、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办公室服务监督电话: 0539---2251251

服务台咨询服务电话: 0539---2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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