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乘车须知
索 引 号: | yishuistgj/2022-000007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盛通公交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安全乘车须知 |
1.旅客应自觉遵守场站、车上秩序,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讲究卫生,保持清洁。服从站务人员及驾、乘人员安排,按车站规定的售票方法和时间依次购票,凭票乘车。
2.酒醉及神经失常或患有急性传染病、病人无人护送或有人护送但仍可能危害他人健康及安全者,不予乘车。
3.办理货物托运或自带行李时,不准夹带危险品、爆炸品、易燃品、杀伤性、有毒害品等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或有碍行车安全和有碍公共卫生的物件乘车。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随意开启车门及上下车。
5.候车室、车上不准吸烟,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不准随地吐痰。行车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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