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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沂水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yishuixlyj2251631/2024-00000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4-18 文 号:  沂农技字〔2024〕3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4年沂水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农技字〔2024〕3号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2024年沂水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沂水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有效控制病虫害危害,提高小麦产量,夺取夏粮丰收,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3〕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小麦目前生长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全面做好小麦条锈病、白粉病、蚜虫等病虫害防治及干热风预防工作,努力实现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支持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实现夏粮丰产丰收。

二、资金使用

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共计112万元,专项用于小麦“一喷三防”,实现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组织实施。

实施内容:为有效做好小麦锈病、赤霉病、白粉病、蚜虫、干热风等病虫害,安排资金72万元,采购12.4万亩次统防统治服务(不含药肥),使用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采购大包装药剂及2022年小麦“一喷三防”剩余大包装药剂,对我县适合飞防的小麦种植区开展飞防作业。剩余资金40万元,采购小包装杀虫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结合2023年采购的小包装杀菌剂,分发给未进行飞防作业的小麦种植户,支持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任务目标:实现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起到延长灌浆期、遏制病虫爆发流行、防早衰增粒重的作用。小麦病虫害危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三、补助政策

(一)补助范围

全县小麦种植区域。无人机统防统治突出小麦种植大村、小麦种植集中片,适当向种粮大户倾斜。

(二)补助标准

原则上每亩小麦补助1袋杀菌剂(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储备物资):430g/L戊唑醇悬浮剂(20g)、1袋杀虫剂:20%联苯噻虫嗪悬浮剂(10ml)、1袋植物生长调节剂:0.01%24-表芸苔素内脂可溶液剂(10ml),用于支持农户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为利于工作开展,单户种植面积不足1亩的小麦种植户也可按照一户补助1袋杀菌剂、1袋杀虫剂、1袋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标准发放;在发生病虫害的区域,可以根据发病具体情况每亩补助多袋农药进行应急防治。

为支持种粮大户及连片种植区域,发放部分杀菌剂药剂(2023年剩余杀菌剂)用于小麦病害防治。

(三)补助方式

由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标,依据本年度小麦种植(直补)面积扣除开展飞防作业的面积,按比例分配,做到全县所有小麦防治农药全覆盖。农药发放采取逐级发放、逐级监督的形式。经招标采购后,由中标方统一配送到各乡镇,再由乡镇将农药及时分发到村,由村精准发放到户。各乡镇要在收到物资的两天内完成发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督导各乡镇物资发放使用,各乡镇也要督导各村农药发放和使用情况。

四、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服务,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补助项目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推进小麦“一喷三防”工作中,要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抓住关键时期和重点环节,细化防治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补助物资发放过程中,各乡镇要加强监管,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出现,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局成立5个由党组成员带队的督导组,分赴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也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农户、根据小麦实际生长需要,及时进行喷防,确保物资用到实处,补助政策切实发挥实效。县里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39-2251631),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各乡镇要随时接受、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各乡镇要加强材料收集,细化工作台账,及时上报进展情况,以备上级检查。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利用手机短信、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物资发放实施要求

(一)严格物资验收程序。各乡镇政府收到农药后,须与供应商当场共同随机抽样两份农药样品,双方在包装箱(袋)上共同签字、密封后,一份样品存于乡镇农技站,另一份样品交县植保站保存。本次所供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离失效期不得少于18个月,若出现不符合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等,乡镇政府有权拒收货物,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全部货物不予付款。供应商与乡镇政府共同验收物资,在对所供农药的质量、数量、品牌、规格参数等没有异议的前提下,由乡镇政府开具物资收到条,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收到条一式两份,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收到条与其进行结算。

(二)严格物资发放程序。各乡镇收到药剂后,要核实物资数量,按照本乡镇任务面积将药剂及时发放到村。物资发放完毕后,各乡镇农技站将本方案物资发放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股以作财物结算并存档。同时各乡镇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各村将药剂及时发放到户,并积极组织动员各村统一喷防,严禁截留挪用。

(三)严格登记造册。各村要严格按程序将物资发放到户,逐户登记,填写好物资发放到户清册,村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农户签字并按手印。到户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村组织和乡镇农技站存档备查。

(四)严格公示制度。各村村委会要核实农户实际小麦种植面积,确定各户农药分发数量,对农药发放和落实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各乡镇务必要收集、保存好各村物资发放的公示照片等资料,确保物资发放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六、飞防作业实施要求

(一)认真做好飞防作业过程监管与配合

各乡镇农技站在与飞防公司对接后,要协调好各村做好配合工作。各村要派出1-2名工作人员员,配合飞防公司做好飞防安全防范,并对飞防作业情况进行作业质量跟踪监督,监督飞防公司每次兑药的全过程。飞防药剂有两种:一种是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物资(1、杀虫剂:25%噻虫嗪,用量≥8克/亩;2、杀菌剂:30%吡唑醚菌酯.戊唑醇,用量≥25克/亩;3、植物生长调节剂:0.01%24-表芸.三表芸,用量≥10毫升/亩;4、高钾型大量元素水溶肥用量≥50克/亩);另一种是2022年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物资(1.杀菌剂:30%(300克/升)苯甲.丙环唑乳油或微乳剂,20克/亩;2.杀虫剂:20%呋虫胺悬浮剂,25克/亩;3.植物生长调节剂:24-表芸.三表芸可溶液剂,浓度为0.01%,10毫升/亩。4.叶面肥:大量元素水溶肥(高钾型),氮磷钾总含量≥50%,其中钾含量≥30%,亩用量≥30g。)。监督喷药质量与无人机飞防作业参数是否符合要求,要求亩用药液量≥1000ml;大疆T20、T20P、T25及T25P,速度≤6m/s,宽幅≤6米,高度≤2.5米;大疆T30,速度≤6m/s,宽幅≤8米,高度≤2.5米;大疆T40、T50及T60,速度≤7m/s,宽幅≤9米,高度2.5米-3米(如与省定参数冲突,按省定参数执行),确保喷雾均匀、不重喷、不漏喷,在乡镇农技站指定的防治区域、安全距离范围内喷雾,并及时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异常情况报告给乡镇农技站及县农业农村局植保股。同时各乡镇要做好整个作业过程质量监督,县农业农村局也将对飞防全过程进行监督抽查。

(二)严格飞防面积统计上报

小麦飞防作业结束后,飞防服务面积确认单由村负责人及经办人当场签字,并加盖村组织公章;服务面积统计表由乡镇农技站长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在飞防作业结束一周内将两张报表一起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工作股,以作财物结算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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