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召开沂水县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平台上线新闻发布会,“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小程序正式面向社会发布上线。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何法淞,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克涛,生态环境数据科、法规与标准科、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执法人员及部分企业和公众代表出席发布会。
何法淞发布沂水县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平台上线
刘克涛: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沂水县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平台上线新闻发布会,出席本次发布会的有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何法淞,生态环境数据科、法规与标准科、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执法人员,部分企业、公众代表以及大众网、临沂日报、沂水电视台、沂水第一网讯、大沂水等新闻媒体记者出席发布会。发布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上线情况及举报奖励方法等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何局长作有关介绍。
何法淞: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生态环境违法线索,推动全民共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全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我们通过微信“小程序”的形式建立“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有奖举报平台,依托“随手拍”服务平台进行举报,凝聚形成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秀美新沂水的强大力量。 为此,我们出台了《沂水县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细则》,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环境违法行为举报。 奖励分为“现金红包奖励”和“积分奖励”。 1、现金红包奖励:对举报的问题经审核确认有效的进行受理,按照举报属实案件每件奖励3元、部分属实案件每件奖励1元的奖励标准,奖励金由系统以微信红包的形式自动发放。 举报线索经查实属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制度》情形的,按照《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制度》程序进行后续奖励。 2、积分奖励:市民每举报1个案件可获得1个积分,对举报的问题经审核确认属实的案件再奖励4个积分、部分属实的案件再奖励2个积分,不属实的不予积分奖励。 “现金红包奖励”和“积分奖励”,奖励发放情况每月在“沂水生态环境”公众号内进行公示。 市民可以在微信中关注“沂水生态环境”公众号和服务号,点击【环境举报】后,进入“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界面,选择“随手拍”根据提示填写信息举报问题。“沂水生态环境”所填信息仅用于后台统计,不会外泄。 市民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自动上传至“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服务平台。“随手拍”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民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审核,将通过沂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转办,按照“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反馈”的原则,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属实的,将会同属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处理结束后,结果将通过“随手拍”平台小程序反馈给举报人。具体办理进程和结果,市民可在微信公众号手机端查看。 刘克涛: 下面有请刘祥德同志对“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操作进行介绍演示。 刘祥德:
刘克涛: 接下来,回答记者提问,有问题的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大众网记者: 请简要介绍下“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举报的问题范围?哪些类型的问题我可以通过“随手拍”平台反映? 何法淞: 是的,有问题举报类型及范围的要求。 市民可通过“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举报沂水县全县范围内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工业固废(危废)类、水污染类、大气污染类、工业噪声类等四类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一)工业固废(危废)类 工业固废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类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二)水污染类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三)大气污染类 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 (四)工业噪声类 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临沂日报记者: 请问有多人分别对同一个问题进行举报,这种情况如何奖励?
何法淞: 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不予重复奖励,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举报线索被查处且已结案,被举报者再次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的,可以继续举报,举报人可再次获得红包奖励。 沂水电视台: 请简要介绍下市民通过“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将如何处置? 何法淞: 市民通过“沂水生态环境随手拍”平台举报的问题,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属于有效举报范围内的问题,我们将通过沂水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系统进行转办,按照“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反馈”的原则,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属实的,将会同属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处理结束后,结果将通过“随手拍”平台小程序反馈给举报人。
刘克涛: 还有需要提问的记者吗?好的,没有。那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了解的内容,请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生态环境数据科刘祥德,联系电话:0539-2251442。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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