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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马站人民医院依法执业自查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dermyy/2022-000003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2024-05-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马站人民医院依法执业自查报告

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机构按照蓝盾行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依法执业风险排查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1、本机构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2、本机构为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3、非营利性机构未参与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4、单位全称为沂水县马站人民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位于沂水县马站镇健康路2号;法人代表:杨刚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49527572637132311A1001,有效期限至20291231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伪造变造、买卖、借。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

5、坚决杜绝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予以打击,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力争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彻底铲除“出租承包科室”现象,让群众放心就医、安全就医。

6、医疗机构新增的执业地点必须经临沂市卫健委注册、登记备案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复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未经批准,不在执业地点以外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

通过自查活动,未发现以上六种违法违规现象,总之院对规范执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病人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为提高医疗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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