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马站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dermyy/2022-000003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马站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制度 |
招标办工作制度
一、贯彻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院招标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管理医院“评标专家库”;
三、接受招标申请,审核项目相关资料,组织招标工作实施;
四、按照规定组织开标,公布评标专家的评标结果等;
五、做好纳入政府采购或卫计局集中采购的事项上报及配合工作;
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七、负责招标相关文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院内招标采购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医院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按以下金额标准执行:
(一)货物类项目单台(件、套、个、项)或同批次、同类别预算金额20万以下,由医院招标办按流程采购。
(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同批次、同类别预算金额20万以下,由医院招标办按流程采购。
(三)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20万以下,由医院招标办按流程采购。
(四)按照文件要求,2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由招标办报上级部门进行集中采购。
二、各部门职责划分:
(一)招标办负责招标采购的日常事务,但不参与考察。纪委、物价审计科负责人常规参与招标工作。
(二)物价审计科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并从内部管理角度审计招标程序是否合理、合法,对招标采购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等,但不参与价格洽谈,正常情况下不发表意见。
(三)纪委每季度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抽查,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履职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评定有否违规违纪行为,受理招标采购中的有关投诉。
(四)申请科室负责人应按照医院相关程序向承办科室提交详细的采购申报材料,承办科室进行论证并汇报院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论证结果交到招标办。
(五)1.承办科室负责人在招标过程中重点负责技术指标掌握,以及对相关业务情况进行汇报和解释,对中标意见实行最后发言,不得在招标过程中有任何引导性语言或行为。承办科室分管领导不参与招标过程。2.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沟通主要条款后,按医院规定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