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251566/2022-000019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2-10-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121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附件【附件1: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doc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