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人民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索  引  号: yishuirmyy/2022-000009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2024-04-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人民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宣传工作,发挥宣传工作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医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科是医院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在院党委和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二、医院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完善制度,开拓创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重点围绕医院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重点科室、特色技术、专家人才、重要成就、医德医风、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通过对内(宣传栏、展板、内网、电子屏、院报)、对外(各大报纸、杂志、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站)各种宣传平台进行全面、准确、适度、及时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医院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营造良好院内氛围,增强职工凝聚力,创建和谐医院。

三、社会新闻媒体到医院进行采访活动,受访科室或受访人要及时向宣传科通报,或请采访者到宣传科办理有关手续,由宣传科统一协调、安排,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接受采访时受访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维护医院的形象。

四、对社会媒体的监督性采访报道,各科室要及时报知宣传科,并及时做出书面情况汇报,宣传科协助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工作。

对涉及医院的突发事件和患者关注的敏感问题,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负面报道的,应由事件相关科室、部门与分管领导,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书面材料,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与事态发展,由宣传科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与反馈工作。必要时可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将具体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对涉及医院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的采访报道,由医院分管领导审定,按照相关新闻宣传工作纪律程序进行处理,受访者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意见。对违反本规定,擅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在采访中发表不真实、不准确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责任。

五、医院实行宣传通讯员制度。宣传科负责宣传通讯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通讯员具体承担向宣传部门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报送新闻稿件、组织科室宣传资料及组织科室其他人员撰写稿件等工作,是做好医院宣传工作的骨干力量。宣传通讯员由科室推荐,应热爱宣传工作,具备良好的写作、沟通技能和新闻敏感性,愿意并能认真完成相关宣传工作。

六、医院院报由宣传科负责采编及印刷发行工作,定期连续出版。

七、医院微信服务号、订阅号、互联网网站为医院对外整体形象宣传和医患沟通交流的门户网站,医院网站管理的总体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宣传科负责新闻稿件发布及对各科室主页申建的审批,统计信息科负责医院外网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性管理,其它相关部门各自负责相关

栏目的内容整理。

所有新闻稿件,须经医院对口主管部门及分管院领导审核通过后,再由宣传科统一编辑发布。党委办公室、院部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统计信息科等共同负责对内容的监督。

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不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并做好监督工作。

病房楼、门诊楼及院区内的医院各类指示性标识、标牌灯箱、宣传展板等,由宣传科统一设计、管理,做到式样统一规范、醒目明晰、更换及时、美观大方。科室宣传展架及宣传资料由科室护士长管理,护理部进行监督;门诊楼各科室宣传展架由各科室主任管理,门诊部进行监督;门诊公共区域由门诊部统一管理。

为净化院区环境,维护医院良好形象,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医院内设置或悬挂灯箱、路标、横幅、广告牌、展板等广告宣传品。确因工作需要设置和悬挂通知、海报、公告等,须提前将内容、式样、悬挂时间等经职能科室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报宣传科审核备案,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地点张贴并及时予以更换和撤除。

医院引导标识设计时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即日失效。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