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夏蔚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wzdyzxxx/2022-000005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夏蔚镇第一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9-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夏蔚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1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8号)和2021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创建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镇、努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实行分级管理,确保全镇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对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全覆盖”。在保持招生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制定招生计划。小学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学区内全部小学毕业生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招生学校通过在学校网站和校门口设立公示栏的形式,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张贴招生通知。将招生政策、入学片区、入学信息登记时间以及身份确认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等向社会公布,做到招生计划、报名资格、录取信息公开透明。要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四)坚持科学招生、统筹学位的原则。根据《2021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各校采用网上报名的办法。今年还在原来单校划片的基础上,在部分片区探索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的招生办法,努力促进校际均衡。

三、招生计划

初级中学8个班,小学11个班。

四、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

(1)小学招收行政所辖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具有夏蔚镇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自购房产且实际居住或在学区内固定生活并具有稳定居所的适龄儿童。

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各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指镇外来我镇务工经商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监护人需在学校服务片区内自有或自购房产,或者父母至少一方在我镇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初中招生,流程如下:

初中招生实行直升与划片招生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夏蔚镇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初中直升就读,不参与划片招生。如监护人迁移至其它学区居住,应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再按新的房产申请服务片区初中学校。

夏蔚镇第一初级中学招生录取分两步。一是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居民子女;二是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特殊教育(群体)招生工作

(1)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录取办法

(1)有本县和夏蔚镇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①实行小学毕业学校初审、片区内初中学校复审、镇中心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再审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②非本镇小学六年级学生入学,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登录平台上传提供材料,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再由镇中心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符合条件的平台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不具备我镇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初中学校只接收由镇中心校审核合格的学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我镇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流程

家长注册:爱山东容沂办APP注册---实名认证---人脸识别

信息填报:选择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工作信息,特殊情况等)---上传证件图片(大数据校验通过的可以不用上传)---提交报名

(2)网上录取环节

家长信息采集---学校操作员初审(报名补录,信息修改,证件上传等)---中心校管理员复审---教育局调控---学校录取---学校分班建籍

全镇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网上招生报名宣传工作,通过印制网上招生报名明白纸、专题培训等形式,指导本镇辖区内新生家长按时报名。家长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工作,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原毕业学校(幼儿园)要开放微机室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夏蔚镇中心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全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中心校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包扶学校工作小组。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各学校还要设立招生热线电话,由一名熟悉招生政策的班子成员任主任,做好家长及群众的来电、来访处理等工作。

(二)严格招生秩序。本招生方案经夏蔚镇中心校审批后对外发布与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查验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重叠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要家长选择了学校,学校均需无条件接收。中心校将加强与镇政府联动会商,健全失学辍学联合劝返机制,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学籍通过平台报名直接建立,入学后不再统一新建。小学一年级学生未在网上报名、未经公示,以及全镇招生工作结束后又出现的“新生”一律不予建籍,由此引起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各学校还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做好宣传引导。坚持线上线下联动,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沂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学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和流程。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指导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严肃招生纪律。中心校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协调,全程指导监督招生工作,尤其是招生平台的后台监控和审核公示环节。不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其所申报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和《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过程管控考核机制,出现因学校无接待而出现上访、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乱拉生源、学生异常流动、有学位而拒接报名、按分数录取等情况,将视情节扣相应学校量化考核分。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县教体局将组织“回头看”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夏蔚镇中心小学

2021年7月29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