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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 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方 案

索  引  号: yishuixwzdyzxxx/2022-0000028 主  题  词: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夏蔚镇第一中心小学 发布日期: 2022-09-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 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方 案

摘要: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1.报名条件城区小学招收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要求: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



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1.报名条件

城区小学招收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要求: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城区小学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县外长期在我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务工者,需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爱山东”APP、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等打印),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提供;在城区经商者,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县外来城区长期务工经商者,还需持有沂水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日程安排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8月8日-11日24点,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录平台报名(平台不能自动回填、校验的需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2)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信息审核、学位公示。①8月13日-16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常住居民子女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房产等信息需由学校入户现场调查核实。②县审核组复审,未被驳回的视为审核通过;8月18日,公示各学校空余学位。

(3)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8月18日-19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报名端口开放,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空余学位情况填报信息及志愿学校;无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纳税申报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先上传《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再进行报名,无《调查表》或签字盖章不全的不予审核。

(4)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审核、派位。8月20-22日,按批次审核、入户核实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资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5)录取公示。各学校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实行一单式公示。8月23日,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6)入学办理。8月25日起,家长可通过“临沂市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截图打印入学通知书。

3.录取办法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全部接收入学。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户(籍)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实施分批次安置入学。

第一批次:本县城区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第二批次:非城区户籍(含非本县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第三批次:本县城区户籍在申请学校片区,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的;

第四批次:按(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须孩子和(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提供父母名下在城区无房产的查档证明。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招收完成后,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分批次安置入学。

先接收有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营业执照(单营业执照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等手续齐全,经大数据校验属实的学生;再接收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无自有房产,但居所相对固定的随迁子女,在城区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按程序回户口所在地中心校填写《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先经中心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再由第一志愿学校复核,志愿学校核实无误的签字确认后返回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登录平台上传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招收办法是:①志愿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的,由学校出台办法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②第一志愿派位未成功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或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城区初中招生工作

1.报名条件

①城区小学2016级在籍在校毕业生;②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城区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同城区小学)。

2.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直升与划片招生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含实验中学东校区原长虹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初中直升就读,不参与划片招生。如监护人迁移至其它学区居住,应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再按新的房产申请服务片区初中学校。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具体录取办法同城区小学录取。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招收完成后,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分批次安置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第一批次:接收有社会保险、纳税申报、营业执照(单营业执照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等手续齐全,经大数据校验属实的学生;

第二批次:接收城区小学毕业的在籍六年级学生;

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无自有房产,但居所相对固定的随迁子女,在城区学位允许的条件下,按程序回户口所在地中心校填写《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先经中心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再由第一志愿学校复核,志愿学校核实无误的签字确认后返回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登录平台上传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招收办法是:①志愿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的,由学校出台办法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②第一志愿派位未成功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或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日程安排和报名办法

同城区小学。

三、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各乡镇(街道)所辖学校由中心校负责,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乡镇(街道)学生,需持佐证材料到乡镇(街道)中心校提出申请。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在招生平台的乡镇(街道)端口登录报名;经核验属实、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的,待招生平台的有关端口开放后注册登录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7日24点,乡镇(街道)中心校组织辖区家长登录平台报名(登录办法同城区小学、初中)。

四、招生计划

全县小学一年级:城区学校计划招收146个班,乡镇(街道)所辖学校计划招收211个班;

全县初中一年级:城区学校计划招收120个班,乡镇(街道)所辖学校计划招收134个班,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城区初中除沂蒙中学(接收原于家官庄片区)、第四实验中学南校区(接收原柴山片区、吴坡、上下峪子村、越庄、北小官庄及诸坞片)、第五实验中学(接收原七里初中片区)三个学校可招收寄宿生外,其他城区初中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安排学生寄宿(含午休)。

五、招生平台不能自动校验需提交佐证材料说明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城区有自购房产但无法自动校验的。提交:(1)原始购房收款单据;(2)购房合同;(3)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和许家湖镇政府和所在村居社区证明;(4)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线下入户核实(必须核实银行流水、电子缴费在线凭证等)。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交:①在我县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②用人单位网上备案的劳动合同截图;③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在学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3.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提交:①城区内的纳税申报、营业执照;②在学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有关材料说明

1.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去年已入学使用的,系统自动剔除,不再作为入学依据(一年内转让的,需按上表中的第一类提供材料;二孩入学的,需提交户籍证明)。

2.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自建自购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指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县外长期在沂水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务工者,需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爱山东”APP、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等打印),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提供;在城区经商者,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县外来城区长期务工经商者,还需持有沂水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特殊情形由学校招生小组综合研判,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上尽上。平台不能自动校验的各种情况皆需严格入户核实,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31日。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2276879 2218239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2216895 2251918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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