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gzzdycjzx/2023-000004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2、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
5、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
二、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课外活动,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等方面的安全因素,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陪同。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1)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天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教师要将通讯工具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三、责任追究: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
(1)上课教师必须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
(2)不享受当年的工资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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